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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龙创业集团适用于*法人的创业机制 气龙创业集团对可*经营无需直接共享融资和资质、商誉平台的创业项目主要采取创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企业形式,即由集团的投资主体和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现对创业团队的股权激励。在股权设置上,确保投资主体的控股地位,同时让创业团队持股30—50%,其中团队领队持股不小于10%。在公司收益的分配原则上,1/3用于团队及员工的奖励,1/3用于公司发展,1/3用于股东分红。公司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即通过规范的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的运行体系和规范的财务与人事监督体系,实现相互约束机制,确保股东、创业团队、员工的合法权益。 |